12月16日上午,新晃农村商业银行在总行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对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分别进行了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董事会换届工作方案》等多项议案。
会议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选举,决定选举彭德仁、高继忠、李佑清、刘芳四位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王友华、舒卓琼两位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近期,我行还召开了职代会,选举滕潭贵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股东大会之后,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彭德仁同志为新晃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滕潭贵同志为新晃农村商业银行副董事长;决定聘任滕潭贵为新晃农村商业银行行长,聘任张晓波同志为新晃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决定聘任杨佳林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对董事会综合委员会下设各小组主任委员和委员进行了选聘,并选聘了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内控合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是新晃农商银行深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举措,对提升本行法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新晃农商银行将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质效,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