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办事处:开展专项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自纠自查

点击数: 时间:2017-09-15 作者:陈国安 来源:娄底办事处

近日,根据银监局监管意见要求,办事处组织辖内5家农商行开展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主要从完善制度架构、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内部监督,加大问责力度等方面,切实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完善制度架构。要建立健全股东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包括股东资质条件、股权登记确认、股权集中托管、股权变更程序、股权质押行为、股权转让方式和股东重大信息报告等事项,配套制度股权管理方案。要建立定期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制度,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通过提示、约谈、指导等方式方法及时整改,确保治理高效、内控严密、运行安全。

二是加强股东资质审核。针对老股东和新股东必须实地去对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涉诉和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要确保股东资质合格、资金来源合法、具备持续补充资本能力。对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违背承诺事项、存在干预机构正常经营等行为的股东,要建立“黑名单”。

三是优化股权结构。按照涉农优先、实业为主的原则,积极吸收优质企业入股,针对持续生存经营存在困难、持续亏损2年、生产链断裂等情况的企业老股东规劝或协商转让其股权给优质企业、政府等优质股东。针对有股权被抵质押农商行,要进一步加快完善股权质押管理体系,出台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明确质押流程和要素,结合公司章程修改完善,规范股东质押该行股权行为,落实股东责任和义务,确保股东稳定、无法律纠纷等风险。

四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考虑资产质量真实性、风险调整因素、监管指标达标和监管要求落实的前提下,完善薪酬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要提高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提高三农和小微业务权重,提高基层和偏远地区业务权重。对金融市场业务,要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合理分配权重,严格限制效益类指标占比。

五是严格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规定。董事长、监事长、高管人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当资产质量出现大幅下降盈利状况出现明显恶化时,应严格执行现在相关人员规定,配套实施风险损失延期追索、扣回制度。

六是提升董事会和监事会履职能力。要进一步明确治理主体职责,董事会切实承担起公司治理的最终责任,协调治理主体各司其职,确保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运行。监事会要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加强对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考核评价,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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