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办事处:“三个突出”重拳出击不良贷款

点击数: 时间:2016-12-31 作者:陈国安 来源:娄底办事处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强势压降不良贷款,实行不良贷款“双降”,娄底办事处全体员工再发力,再攻坚。

一是突出严格管理,重点做实严控新增不良贷和化解隐性不良。要严格落实“三查”制度,严禁弄虚作假人为调整不良贷款,严格控制性行业贷款发放,进一步夯实贷款调查、发放、审批、审查及贷后跟踪管理等基础工作,提升信贷质量。要严格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98%的考核标准不放松,严防新增不良贷款。要强化行班子成员管理大额贷款的责任,对当年新放贷款形成不良的要实行“零容忍”管理,签订责任状。要继续从严追究当年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不足98%的行班子及网点负责人责任。要动态管理关注类贷款,按照金额大小、年份划分管理责任人,形成人人有监管任务、人人有化解责任的氛围。

二是突出创新清收,重点做好表内和表外压降工作。重点突出抓2008年以来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清收,重点抓到期贷款的清收,重点抓已置换、已核销贷款的清收,重点抓欠息贷款的清收。要创新清收渠道,根据每笔不良贷款形成现状、原因、结构,逐笔建立清收措施、清收考核办法,综合运用责任清收、行政法律清收、股东购买、政府置换、委托清收、以资抵债等方式,整合社会和自有资源,全力压降不良贷款。要探索资产证券化清收方式,全面盘活资产。

三是突出重追责,重点落实不良贷款问责和再问责。各行要按照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办法,一级抓一级,行要抓网点负责人,网点负责人要抓包收责任人,层层抓落实,级级抓到位。要加大问责广度和深度,今后不管人员调整与否,各行、网点“一把手”就是这个单位不良贷款清收的第一责任人,我们既要考核“新官”,也不放过“旧官”,在不良贷款追责上进一步明确“新官要理旧事,旧官更要理旧事”。要下发限期收回责任状和启动再问责,如未完成任务,将采取党纪处罚、组织处罚、政纪处罚、现金罚款等措施,要上追两级处罚。要进一步做好资产类、日常管理、处置管等各环节的工作,严禁向存在表外有不良贷款的客户发放新的贷款,防止产生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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