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向阳:守住根基 深化改革 努力谱写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点击数: 时间:2022-08-03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按照国务院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湖南农信社产权改革自2005年开始组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到2010年着手按照“稳定县域、整合城区”的原则,推进股份制改革,共组建了102家农商银行,是全国第6个全面完成农商银行改革的省份。通过组建农商银行,湖南农信的经营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 

二十年来,湖南农信构建了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金融企业目标,在规范存款化、贷款化股金的基础上,形成了比例合理、适度集中、相互平衡的股权结构,2021年末湖南102家农商银行股本424亿股,其中法人股占比达55.5%。积极探索党领导下的法人治理有效形式,全系统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管理,将党的领导写入农商银行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设置,构建了“一委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农商银行分类绩效考核、经营等级评定及挂钩机制,将经营管理事项逐步放给农商银行,强化稽核审计、纪检巡察、业务检查、干部考核等行业监督,重点加强高管人员违规违纪问责,推动了省联社与农商银行各负其责、协同发展。 

二十年来,湖南农信消化了风险高企的历史包袱。在统一法人社改革期间,湖南农信在央行票据资金支持下处置了部分风险。在组建农商银行期间,采用机构、政府、投资者“三个三分之一”模式有效处置存量风险,全部消化了法人机构历年亏损挂账,使组建的农商银行能够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主要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稳健向好。截至2022年6月末,全系统不良贷款率2.54%,资本充足率11.91%,拨备覆盖率172.01%,不良贷款率在25家省级联社中由低到高排第6位,在中部六省排第1位。

二十年来,湖南农信做强了服务“三农”的主责主业。坚持改制不改“姓”,农商银行设立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和乡村振兴专营机构,下沉村组建设“福祥e站”7938个,在乡村党组织发展金融组织员、金融协理员和金融联络员近13万人,选派“金融村官”1.6万人,推出粮食贷、生猪贷、油茶贷、农机贷、民宿贷等一批拳头产品、特色产品,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彰显。截至2022年6月末,湖南农信涉农贷款余额5617亿元,小微企业贷款3903亿元,分别占全省金融机构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特别是湖南农信主动担当金融扶贫责任,率先推出扶贫小额信贷,共为170余万贫困农户授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27亿元,直接和间接带动50余万户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脱贫,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湖南98%以上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来自农信系统,湖南省联社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的金融机构。

二十年来,湖南农信提升了农商银行的发展能力。注重培育湖南农信整体对外形象,统一文化标识、产品品牌,共用湖南农信一点接入银行间清算系统,增强了农商银行的市场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按照“小法人+大平台”的架构,从零开始启动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发综合业务、信贷、资金、财务、人力资源、股权和关联交易等各类应用系统160余个,拥有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收单业务等电子化服务渠道,让农商银行搭上了信息化、移动化、数字化的“快班车”。在坚守主业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系统内资金调剂和流动性互助,引导农商银行有序进入银行间市场开展投资交易,发展理财业务,开拓中间业务,拓宽了增收渠道。通过改革,湖南农信的发展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22年6月末,全系统存款余额由2002年末的712亿元增长到13260亿元,贷款余额由460亿元增长到8655亿元,市场份额分别为19.29%和14.39%,规模连续7年位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二十年来湖南农信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如市场定位局部出现偏差、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现行管理模式有待改进,等等。与其他银行相比,农商银行还是“弱势群体”,需要奋发进取、比学赶超,持续抓好改革与发展两件大事,不断拓展主业、创新服务、防控风险、转换机制,再创农商银行更加美好的二十年。 

持续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农商银行是由农信社改制而来,继承了农信社扎根农村70余年的积累,也继承了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和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为了强化农商银行支农支小的定力,银保监会要求农商银行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不低于50%,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用于当地,涉农和小微贷款占比提高到80%以上,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不能低于上年度同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等等。但是,一些农商银行基于纯商业驱动,存在“脱掉草鞋换皮鞋”“脱离农村进城区”的冲动想法。其实,中国不缺大银行,更不缺服务城市的银行,缺的是支农支小的小银行。近年来,其他商业银行纷纷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对农商银行形成巨大冲击,农商银行稍有不慎将可能失去阵地和根基。因此,农商银行要牢牢守住农村这个定位,不断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渗透和开发,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坚定做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地方金融的排头兵、普惠金融的领跑者。 

加快提升农商银行内部治理。在现行的体制下,农商银行尽管是独立法人,但公司治理普遍“形似而神不似”,同时还需接受省联社的管理,出现“内部人控制”与“外部人治理”双重叠加的情况。农商银行要真正苦练“内功”,着力加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四自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治理机制,进一步厘清“一委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和运行程序,做实党委会领导把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监事会依法监督职能,构建起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制衡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防范内部少数人控制、党委会、行务会代替董事会、股东大会、大股东不当干预等问题发生,切实增强坚守定位的定力、经营管理的效力、风险管控的能力、内生发展的动力。 

抓紧改进省联社管理服务。关于省联社改革,监管部门的态度是“一省一策”,各省正在研究论证符合自己实际的改革模式。从监管导向、农商银行发展实际尤其是近年来中小银行出现的风险事件来看,不管选择什么样的改革模式,党的领导不能削弱,省政府对农商银行的风险处置责任不会削弱,省联社仍然需要继续发挥作用,按照监管导向和省政府授权履职尽责。目前,省联社的职能是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其实概括起来就是管理和服务,因为管理包括规制性管理和指导性管理,服务包括协调性服务和平台性服务,要按照淡化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的导向,改变过去用行政手段下指令、分任务、配高管的做法,更多运用党建引领、市场手段来管方向、管高管、管风险、管服务。 

努力取得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农商银行是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在当地、服务在当地、税收贡献在当地,在乡村振兴和地方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农商银行发展面临不少的问题、困难和挑战,需要地方政府重视多一些、关心多一些、支持多一些。建议地方政府能把农商银行当作自己的银行来对待,在乡村振兴、小微企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上,能够多考虑农商银行的优势,给予农商银行更多市场机会和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监管部门差异监管。建议银保监部门进一步细化各类银行业机构的功能定位,引导适度竞争,规制无序竞争,纠正不当竞争,防止大中型机构过度下沉小机构已耕耘多年的农村市场,避免金融资源的耗散浪费;针对城市、城区、县域三类农商银行制定分类监管政策,研究更加精细化的监管目标、监管指标、监管要求,提高对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容忍度。同时,建议人民银行降低农商银行申请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碳减排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的门槛,增强农商银行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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