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第7号)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湖南胜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湖南胜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本公司组建农商银行时,入股1000万元,经过5次送股后,目前在本公司持股1311.2253万股,占本公司股本5%,并派出林坤担任本公司股权董事。
本公司根据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湘0482执保280号]的要求,对湖南胜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1000万股权及分红进行了冻结,期限三年,并对湖南胜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表决权予以限制。
特此公告。
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