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湘潭农商银行实践探索看中小银行绿色金融发展之路

点击数: 时间:2021-09-27 作者:湘潭农商银行行长 叶波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风电、光伏、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0年,国家又提出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绿色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金融”成为“十四五”时期银行业发展的主航道。近年来,湘潭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监管部门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决策部署,助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积极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湘潭农商银行绿色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一)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机制。湘潭农商银行紧跟政策导向,深度融入地方发展战略,制定了以防控“两高一剩”行业信贷风险为重点,以支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绿色金融发展策略,将信贷资金积极投向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业,成为了湖南省首个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主办银行。

(二)推动绿色信贷有效增长。“三农”作为绿色经济的重要一环,必将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湘潭农商银行收集整合信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业和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绿色产业支持目录,丰富特色化绿色金融产品场景,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林牧基础设施和产业化项目建设。近三年涉农贷款逐年增长,余额达83亿元,占比达61%。

(三)支持绿色产业转型升级。湘潭农商银行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围绕项目收益权、收费权、林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补偿收益权等创新融资产品和担保方式,重点发展针对“三农”、中小微企业的绿色普惠信贷产品及服务,助推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节能减排、沼气等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产业经济发展,满足绿色发展融资需求,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三年,湘潭农商银行累计投放绿色信贷210亿元,余额达89亿元,占比65%,共实现碳减排1100吨、COD减排105吨、氨氮减排230吨。

(四)有序退出“两高一剩”产业。湘潭农商银行将环境风险评估等绿色信贷理念贯穿到具体的授信业务流程之中,主动加强与经信、发改、环保、水利、人行、银保监等各层面对接,合作联动,及时掌握绿色低碳经济政策导向和当地环境污染企业信息,对纳入黑名单企业限贷或退出,通过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批、逐步退出等方式,严控并压缩“两高一剩”企业贷款,近三年来该行此类贷款占比已从16%降至4%。

二、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制约因素

受资本规模、市场信息、风控能力等因素限制,湘潭农商银行在绿色金融实践探索中也面临种种困难,很多制约因素亦是中小银行践行绿色金融的普遍性矛盾。

(一)专业服务能力不够强

绿色金融由于投资周期长、收益少、见效慢,与商业银行以利润为导向的经营考核相悖,往往不能成为中小银行展业首选。一是在增加信贷投放方面,中小银行顾虑重重。绿色低碳项目或处于新技术的研发阶段,或处于老旧项目改造升级持续投入阶段,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部分绿色产业尚未形成规模集聚和品牌效应,存在着产品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中小银行出于自身风控能力的考虑,选择了谨慎观望或缓慢跟进的保守策略。二是在退出“两高一剩”产业过程中,中小银行进退两难。一些“两高一剩”产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仍发挥着一定作用,亦是中小银行存量客户,在当前传统产业升级阵痛、绿色产业又未形成规模效应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出清,一方面造成信贷总额下降,另一方面会造成某些经营不佳的企业陷入困境。地方政府考虑到社会稳定因素也会出面协调或干预,给中小银行带来压力。

(二)资源配置能力不匹配

当前绿色金融开展较好的多为信息畅达、实力雄厚的国有大行,中小银行受资源配置能力的局限力不从心。一是专业人才配置能力受限。现阶段,绿色金融专业人才主要聚集在大中城市和大行。农商银行等中小银行主要立足农村和县域,缺乏地域、区位优势,对人才吸引力不强,即使引进也会因缺失配套资源而无用武之地。二是产品创新能力受限。绿色金融属于新兴交叉性行业,集经济、金融、环境、化工、法律、信息、建筑、工程等于一体,有较高技能复合性要求。中小银行信息科技、人才支撑相对薄弱,相应产品创新和风控能力不强。三是资本市场配置能力受限。受小法人机构资本金少且补充能力弱、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单一等因素制约,中小银行资信评级普遍较低,难以达到绿色金融工具准入门槛,即使达到也是无规模不经济的。以绿色金融债为例,该债券指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发行成本取决于发行规模、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等多重因素,中小银行发行成本较高。四是绿色项目承载能力受限。中小银行资金实力、经营规模相对较小,面对大额资金需求的绿色项目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信息共享渠道不通畅

尽管政府在环保信息公示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是目前政银企三方信息资源实时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中小银行处于弱势和滞后一方。一是环评信息指导性不强。由于现行地方环评体系不完善、公布不及时、信息滞后失真,难以满足银行审贷需求。二是政银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中小银行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之间未建立有效信息沟通平台和传输通道,不能及时掌握地方落后产能淘汰的相关信息,同时环保部门也无法及时从银行获取环保信息实际利用价值和绿色信贷运行效能,导致绿色金融绩效评估、运行监管等方面工作难落实处。三是信贷准入门槛不一。不同金融机构在设计绿色金融产品制度、准入条件、操作规程等方面各具特色,缺乏相对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运行规则和指导意见,不仅易被钻空子造成风险,还可能引发不公平竞争。

(四)配套支持政策不健全

目前,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规制作用逐步加强,但配套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一是法律体系不健全。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地方性法规,但国家层面绿色金融顶层设计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绿色产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无论是绿色增长还是绿色治理都高度依赖资金和技术,而且绿色产业链条长、分工复杂,缺少绿色认证、评级等专业机构参与,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尚未建成,企业绿色转型实力不足、成本较高影响积极性。三是风险补偿体系不健全。绿色金融是微利金融,承载着诸多政策性供给任务,并且周期长、风险大,需要政策扶持,在资源配置、要素提供、环境营造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尤其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和救助机制,但受制于地方财政紧张等因素,导致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能获得风险补偿的机构极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三、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法律体系

绿色金融要健康发展,需要相应法律体系作保障。首先完善绿色金融法规体系。在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规中增加有关绿色金融内容,或单独制定商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业务指引及相应管理办法,引导银行(企业)自觉将绿色金融(环保)作为共同责任和经营目标。其次,完善环保法规体系。制定更为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节能减排标准,加大惩处力度,解决违法违规成本低和“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最后,完善评价体系。地方政府制定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金融支持等各层面具体化、可量化和统一化,推动绿色金融健康发展。

(二)加强完善绿色金融配套保障

绿色金融要持续发展,需要激励约束机制作支撑。一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地方政府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对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给予奖补等激励措施;同时监管部门出台政策调低绿色金融资产风险权重,减少银行相应资本消耗。二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在政府预算中安排专项支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绿色金融给予财政贴息、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解决中小银行后顾之忧,调动企业绿色转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发展配套服务机构。组建或引入环境效益评估、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建立环境权益交易流转市场,推动碳排放交易落地,为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创造条件。四是引导社会资本多方参与。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初创期、发展期的绿色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途径,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多渠道、多维度拓展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径。五是增强市场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壮大绿色信贷投放能力,同时扩容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降低二级资本债等资本补充工具准入门槛,增强中小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六是完善信息传导机制。政府设立绿色金融信息收集机构,建立包括绿色环保企业和项目、潜在环保风险企业、污染企业等在内的绿色金融信息数据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企业信息、环保信息、绿色金融信息等在政银企之间通畅传导,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充分激活绿色金融内生动力

中小银行要将绿色金融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将绿色金融发展融入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之中并强化考核。首先,丰富绿色金融创新模式。一是积极关注和跟踪同业动向,学习借鉴先进的绿色金融服务理念、创新经验和管控模式,因地制宜打造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二是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联动,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核算企业和个人在生产和消费活动中碳排放量和减碳情况,建立企业和个人碳账户,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三是探索绿色金融应用场景,拓宽“金融+保险”“金融+担保”“金融+产业链”等模式应用范围,深度挖掘和有效满足企业绿色转型需求。其次,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一是商业银行用好现行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和票据申请优先受理和审批,同时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央行创新贷币政策工具,设立绿色金融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将商业银行绿色金融资产纳入合格押品范围并提高相应抵(质)押率,通过提供流动性支持壮大中小银行绿色信贷投放能力;三是商业银行按照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工作要求,支持绿色低碳普惠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缓解其还本付息资金压力。最后,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中小银行尤其要将稳健经营、提质增效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监测、转换和补偿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科学的风险管控体系,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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