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农商银行收回一笔逾期十三年贷款的历程与启示

点击数: 时间:2021-03-16 作者:舒立凡 李首超

2009年4月,双江口村廖某某到宁乡县联社双江口信用社贷款,长沙通用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一年。半年后,借款人涉刑事案件被刑拘,贷款进入不良状态。当年8月,宁乡县联社和双江口信用社起诉廖某某及长沙通用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宁乡人民法院判决:廖某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对应的贷款利息,长沙通用电器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信用社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处置受偿权。法院判决后廖某某因羁押无力偿还,抵押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由此,宁乡县联社和双江口信用社展开了与担保人持续十三年的交锋、僵持、突破的收贷攻坚行动。

交锋:判决生效后,宁乡县联社和双江口信用社多次申请对抵押担保人实施强制执行,但抵押担保人以企业困难、股东和员工员工反对等多种理由软拖硬抗。在2010年至2015年的五年期间,宁乡县联社和双江口信用社共12次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未果。

僵持:2016年至2020年初的五年里,针对抵押担保人以提供的抵押担保未经全体股东同意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宁乡农商银行和双江口支行及时向法院提供“超过三分之二股权股东同意抵押担保的文书和董事会同意抵押担保的决议”,法院否定了抵押担保人的异议。宁乡农商银行总行和双江口支行多次协同法院执行局执行,公司法人代表次次闻风逃避,公司员工及家属还利用自身的关系影响和干扰法院执行。

突破:2020年起,宁乡农商银行总行和双江口支行将该贷款清收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决心攻克顽疾。组建由主管领导和支行行长等数人的专班,采取常年跟紧公司法人代表主张权利,经常向公司股东表明态度和决心,与对方代理律师正面交锋晓以利害,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协调支持,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终于在2021年元月26日将逾期十年的判决执行到位,贷款本息悉数到账。

宁乡农商银行总行和双江口支行历经13年,收回借款人中途死亡、抵押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本息一事的启示:一是发放贷款时落实了有效的抵押担保。该贷款取得了公司股东会同意决议,得到了三分之二股权股东的签字同意,有力保证了追偿连带责任的落实落地。二是贷款出现风险后,宁乡农商银行和双江口支行及时化险,十多年里不松劲、不妥协、不放弃,多措并举,有效实现了贷款本息全额收回。三是积极争取多方,尤其是法院的重视支持,久久为功,有力推进了社会信用建设和法治秩序建设。愿宁乡农商银行这种认真的作风和精神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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