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农商银行:法院重拳打击“老赖”助力新晃农商银行党建共创

点击数: 时间:2019-09-25 作者:蒲增焕 徐蕾 来源:新晃农商银行

9月23日晚上7点31分,新晃县步头降乡借款人金某,因拒不履行新晃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被该院执行局在其家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精神,先将其带回执行局办公室进行沟通。新晃县人民法院李艳霞院长亲自出面做思想工作,劝说其主动还款。到晚上9点20分,金某偿还了全部贷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了诉讼费执行费。这是新晃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净化信用环境,重拳打击“老赖”,优先清收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助力农商银行“党建共创”工作的又一个生动案例。

据了解,此前共同借款人金某沅,即金某的父亲已于8月26日被司法拘留15天。拘留期间,在外务工的金某一直未现身,且未主动联系法院或该行,此次法院执行局人员特意和该行人员选择晚饭后前往金某家中,碰了个正着,才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2019年3月以来,新晃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县农商银行党委班子借助这一契机,将省联社“党建共创、金融普惠”大走访活动向该院党组进行了主动汇报和对接,得到了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鼎力支持。县人民法院针对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已生效的判决,专门成立了两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第一小组是大额不良贷款清收小组,主要负责拍卖抵押物、质押物还贷;第二小组是信用及保证不良贷款清收小组,主要通过司法拘留,迫使借款人还款。活动开展以来,新晃人民法院对农商银行29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收回不良贷款24笔,金额123.74万元;拍卖抵押物收回贷款476.85万元,其余执行标的5000余万元的抵押物正在执行中。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清收震慑措施,“宁可拖欠其他人欠款也不拖欠新晃农商行贷款”的民间共识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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