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农商银行:强化诉讼清收,确保不良压降

点击数: 时间:2018-04-11 作者:袁国龙 来源:隆回农商银行

自2017年6月份新任领导班子组成以来,隆回农商银行围绕提高信贷质量、压降不良贷款、防控风险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多措并举,确保不良压降。

据悉,为落实省委“机动式”巡视组、省联社巡察组、银监部门等检查整改要求,净化客户经理队伍,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该行强化诉讼清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一季度,该行在没有采取核销、股东购买等不良贷款处置措施的情况下,表内不良贷款余额虽然比年初上升425万元,但不良率由年初2.74%下降到2.67%,下降了0.07个百分点;清收表外不良贷款本息1600万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县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明确清收重点,配备专门力量,确保清收效果。该行党委书记亲自部署,行长与县人民法院领导协调,合规风险部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接,及时跟进,着力打造联动、灵活的清收格局。

二是突出诉讼重点。对“四类贷款”进行重点诉讼清收:表内所有不良贷款(包括贷款逾期和因欠息形成不良),表外所有抵押贷款,省委“机动式”巡视组、省联社巡察组、银监检查等发现未按规定核销的贷款和近两年核销、股东置换的不良贷款。

三是创新清收方式。该行专门聘用一个法律顾问,与2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司法清收协议,借助外力,利用律师资源,提升清收效果。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该行出台了《关于加大辖内不良贷款法律诉讼力度的通知》、《2018年表内、表外不良贷款考核办法》,明确清收范围、清收责任和奖惩考核,对表内外不良贷款未及时保全诉讼时效,造成损失的纳入渎职行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发了《关于2018年2月末到期贷款、不良贷款管理责任追究的通报》,对全行2018年2月末到期贷款收回率在98%以下或网点新增不良贷款超过支行贷款余额1%的网点和未达到“四条红线管贷”要求的客户经理,停止贷款发放权,只允许收旧贷新。

下一步,该行将完善司法清收、委托律师清收举措,探索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清收方式,建立不良贷款清收的长效机制,夯实管理基础,确保全行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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