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点击数: 时间:2017-04-29 作者:高红玲 来源:桑植农商银行

自2015年以来,桑植农商银行(以下简称“该行”)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职责,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截至目前,该行累计投放扶贫小额贷款7141笔,金额2.79亿元,惠及贫困人口达2万人。这些突出成绩得到了当地政府的一致认可,但是扶贫小额贷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特别是针对部分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亟待多方加强联动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

一、扶贫小额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户自主创业项目风险大。扶贫小额贷款必须满足“四有两好一项目”,其中“一项目”是指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该行投放的扶贫小额贷款有99%以上是贫困户自主选择的创业项目。有部分贫困户的创业项目存在盲目跟风现象,在经验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便急于贷款投入产业项目,带来不小的风险隐患。例如,澧源镇长潭村的侯某于2015年贷款5万元,投入到大棚西瓜种植项目。由于侯某经验技术不足,导致项目失败,2017年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本金,只能到该行办理借新还旧手续,靠夫妻二人的务工收入偿还贷款利息。澧源镇合幸村的杨某于2015年贷款2万元,投入到油茶种植项目,同样是技术不成熟等原因,数亩油茶林成活率不到四分之一,种植项目基本宣告失败。此类失败案例虽不是普遍现象,但几乎在每个村都客观存在。一旦贷款创业失败,对贫困户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工作节奏安排欠妥。2017年上半年,该行与政府、村支两委的沟通协调欠到位,导致扶贫小额贷款工作节奏缓慢,特别是部分村支两委对贫困户贷款的推荐工作曾一度停滞。由于前期工作进度缓慢,下半年在上级多次督导之后,扶贫小额贷款的推荐和发放才步入“快车道”。特别是在2017年11月,该行扶贫小额贷款集中投放过快,呈“井喷”式增长。部分支行为完成任务指标而“一窝蜂”式地发放贷款,短短一个月投放贷款100多笔,金额达数百万元。由此带来贷前调查严重缺位、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还有可能导致2019年贷款集中到期时工作压力巨大。

    (三)贷款资金存在挪用现象。该行在扶贫小额贷款“四有两好”的要求方面能较好把握,但针对“一项目”却很难取舍。目前,全县较好的产业扶贫项目稀少,部分贫困户也缺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自主生产经营项目。鉴于创业风险大、失败案例多,部分贫困户不愿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投入到产业项目,而是挪用到建房等消费领域。该行面对“千家万户”无力做到有效的贷后跟踪管理,对贷款资金挪用后产生的风险也无法及时发现和防控。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和农商银行应在服务和引导上多下功夫,降低贫困户贷款搞产业的风险。“单打独斗”的贫困户进入市场往往缺乏竞争力,被市场无情淘汰的概率较大。而协作贫困户建立专业合作社,农商银行再与合作社对接,可能更有利于防控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政府也可探索将贫困户纳入到一些低风险项目中去,例如,可将贫困户的贷款资金投到公用停车场或城市绿化等建设项目,让贫困户能享受到稳定可靠的投资回报。

(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避免以行政命令代替科学决策。任何工作的推进,不能靠临时搞突击,要有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不能只看短期的指标数据,要注重长期的工作实效;不能单向度地向下传导工作压力,要有扎实的工作调查和紧密的上下联动。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考核方式、推进措施、任务指标等,都要在深入调研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和完善,努力将好事办好。

    (三)农商银行要做实贷款基础工作,杜绝因任务繁重而忽视贷款风险的做法。一是贷款政策宣传要到位。让贫困户知晓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贴息政策等,避免产生误解。二是贷前调查要到位。扶贫小额贷款不是扶贫款,要放得出、收得回。必须严格按照“四有两好一项目”的要求,坚持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把好贷款的准入关。三是贷后管理要到位。农商银行要加强与政府、村支两委的联动协调,对出现风险苗头的贷款要及时跟进,采取有效手段化解风险隐患,将贷款资金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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