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农商银行:党政法院聚力清收不良贷款成效好

点击数: 时间:2017-09-15 作者:吴思静 黄金 来源:新晃农商银行

新晃县委、政府和人民法院聚力清收农商银行涉政涉诉不良贷款,通过银行主动、政府带动、司法联动,有效破解了一系列老大难问题,截止9月7日,新晃县农商行涉诉贷款完成清收455.97万元,清收率38.77%,完成率排名全市第二位;涉政贷款530万元全部清收到位,清收率100%,成为全市的第一批100%完成涉政类不良贷款清收的银行机构。

全市金融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新晃农商行党委班子借力东风,通过开展“压不良、降风险”百日攻坚竞赛活动,将上级的活动精神迅速贯彻到各支行,将降压任务迅速分解到各支行,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对挂片行督导的同时,还带头认领前十大户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同时,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人民法院汇报沟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请求县人民政府协助清收不良贷款的报告》和相关明细表,得到了全力支持。县办政办联合下发了《新晃侗族自治县2017年金融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金融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新晃县金额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清收专题会议10余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开林亲自带领金融机构负责人到县内困难企业走访,为困难企业牵线搭桥寻求贷款偿还方案。在县委政府的主持下,县内某国有企业同意履行担保责任,全部偿还涉政贷款530万元。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拟定了《关于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执行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成立了金融案件审判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设置了专门立案通道,抽调了专门的金融案件审判团队,组成了专门团队集中执行金融案件,落实了部门和领导责任。为达到专项整治活动处置效果,县法院还依法加快案件处置进度。如新晃某水力发电公司欠贷款74万元,电费掌控权又是某电力公司,整治活动开始后,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方协调,促成某电力公司、某水力发电公司从7月开始用电费优先偿还贷款本息,直到贷款还清为止,到8月底,已履约偿还贷款本息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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