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赴省国税局沟通营改增相关事项

点击数: 时间:2016-08-15

8月9日,省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勤赴省国税局就农信社税收征管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争取政策支持。

李勤指出,在近几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过程中,特别是今年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中,主要遇到了以下七个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法人机构在县级以上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增值税征收方式的问题;二是关于省联社向辖内法人行社收取的分摊管理费收入及网络建设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的问题;三是关于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执行中的问题;四是关于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比例税前扣除资产减值损失的问题;五是关于个别县级信用联社产权改革过程中通过股本溢价消化财务包袱所得税的相关问题;六是关于2016年1至4月营业税税率问题;七是关于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检查的问题。

李勤指出,农信社近年来发展很快,存贷款余额迅速增长,资产质量稳步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法人行社大都成为地方纳税大户,在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全省农信社正处在改制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指导、支持农信社的涉税工作,助力农信社持续稳健发展。希望税务部门充分考虑农信社改革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农信社为“三农”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继续给予农信社税务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税务服务、落实政策指导,使我省农村信用社享受国家税制改革的红利。

省国税局副局长方吉杰表示,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为“三农”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考虑农信社在经济下行时期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为税收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税务部门将继续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对于营改增过程中全省农信系统遇到的上述困难和问题,税务部门非常重视,将组织人员进行深入研究,依据国家税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精神,尽力给予支持。

省联社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参加。省国税局总会计师、所得税处、货物劳务税处、大企业处有关负责人陪同会见。

李勤赴省国税局沟通营改增相关事项

会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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